南海网2月25日消息(记者 张宏波 通讯员 陈丽华)为方便管理自家的橡胶林,私自雇请挖机破坏林木开路,日前,乐东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砍伐林木被判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案件,一种植户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22年9月30日至10月10日左右,温某某为方便管理自家的橡胶林,在明知没有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挖机破坏林木,扩大通往自家橡胶林的路段。经鉴定,被毁林木总面积9.86亩,森林类别均为公益林,林地保护等级均为Ⅱ级,被毁林木树种为阔叶树,被毁林木总株数1013株,总蓄积量213.1063m。诉讼过程中,乐东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出温某某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温某某对其损害的森林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或者承担森林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诉讼请求。
乐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温某某故意毁坏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温某某的行为对森林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和社会危害后果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要求温某某不仅要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还要鉴定意见书确定的修复方案进行生态修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