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海关“实”字为先践行“枫桥经验”
时间:2023-09-28  浏览次数:663

  本报讯(通讯员 曹艳华 刘南翔 王冰)今年7月起,到南京海关所属张家港海关办事大厅来领取海关税款专用缴款书的报关企业工作人员发现,在缴款书签领簿每一页的上方都增加了几行“权利义务告知事项”,事项包括法定缴款期限、滞纳金征收的规定,以及产生纳税争议时复议、诉讼渠道和期限等内容。“虽然只有短短几行,却让我们企业充分知悉法定义务和救济权利,既有利于更好规划资金使用,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企业工作人员纷纷表示。

  一直以来,张家港海关依托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线上“云课堂”+线下“实地讲”等方式,拓展“全时段常态化普法+重要节点专题普法”机制,不断深化海关法治文化影响力,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善于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运用到执法实践中。”张家港海关关长黄毅表示,“接下来,我们将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将活动成果转化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际成效,运用‘求实、扎实、朴实’的海关文化不断推动基层法治海关建设迈上新台阶、开辟新局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上一篇:为什么边后卫是最难踢的位置?谁是现役球员中最强悍的边后卫?   下一篇:手机边充电边玩对电池有没有影响?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