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投集团)成立于2017年12月,集团注册资本50亿元。截至2022年底,集团总资产已突破850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业务涵盖“实业、金融”两大业务板块,集团按“1+N”设置,包含8家一级公司,分别为金控集团、新城投公司、住总公司、文旅教投公司、粮储集团、农投公司、交投公司、创投公司。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招聘,促进集团人才队伍建设,助推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国内高校的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
5.国(境)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至2005年2月2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7.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后已退役的人员(含以在校大学生身份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须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
8.限丰城市户籍报考,是指报考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前须为或曾为丰城市户籍;生源地报考,是指在丰城市参加高考。
5.在此前国家组织的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为有扰乱报名考试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舞弊等行为的。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考察政审、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登记填写及提交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刻取消资格或不予聘用。报名期间将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应核减或调整的职位研究决定后调剂招聘计划,并及时公示。
根据招聘条件及职位要求,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笔试、面试和体检中存在舞弊、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应聘资格。采用上述手段已录用人员,一经发现直接辞退。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5日(8:30-12:00,14:30-17:00),地点:丰城市市民中心北楼一楼东仲裁调解室。
1.协议工资制人员考试方式为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及职位专业能力,采取开放式提问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面试程序: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小组由5个评委组成,面试采取百分制,取5个评委的平均分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最后得分。本次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3月31日(14:30-17:30),地点:丰城市市民中心北楼一楼东仲裁调解室。
2.合同制人员考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面试100分,笔试1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3:1(招聘计划为5人及以上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2:1)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3月17日(8:30-12:00,14:30-17:00),地点:丰城市市民中心北楼一楼东仲裁调解室。
合同制加试专业考试职位(附件1中第1-8号职位):建筑类、工程管理类、环境工程类、规划类、机械电子类、交通运输类、林业类、水利类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综合应用能力(A)和项目管理专业考试,卷面总分值各100分,一天全部考完。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40%,综合应用能力占30%,专业考试占30%,采取闭卷形式。
合同制其他职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和综合应用能力(A)两个科目,两套试卷,各100分,上午全部考完。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综合应用能力占40%,采取闭卷形式。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3月31日(14:30-17:30),地点:丰城市市民中心北楼一楼东仲裁调解室。
面试程序: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面试比例为3:1(招聘计划为5人及以上的职位面试比例为2:1),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结束后,按考试(笔试50%+面试50%=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并在丰城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历资格、个人资信等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政治审查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体检的,其公开招聘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城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发投集团分配到本部或各子公司相关职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集团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发投集团各公司领导以及招聘工作人员在参与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1.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本次招聘工作发布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