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本市户籍的儿童,要提交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开具的《延缓入学证明》)。
(三)招生范围:凡年满6周岁的湘桥区户籍、韩江西岸新城区住宅区住户(适龄儿童与该房产证持有者须为直属关系)和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驻潮部队军官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本校教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A类)子女、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国家级荣誉称号人员子女、近5年我市派出援藏援疆人员子女、奎元住宅区住户子女等〕的适龄儿童。
分为直接录取和公开摇号录取两部分。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录取。剩余学位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招生。
(1)奎元住宅区住户子女。适龄儿童的家长必须拥有该住宅区的房产,适龄儿童必须有奎元居委该房产的户籍。报名时,家长应携带房产证、户口簿、子女出生证到我校查验。
(3)驻潮部队军官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应由所在部队或消防救援支队于2022年6月10日前按有关要求程序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到我校报名。
(4)我市市级高层次人才(A类)子女。由市人社局受理审核、市人才办推荐,于2022年6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核查审批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到我校报名。
(5)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国家级荣誉称号人员子女。由获奖本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提供荣誉证书原件,于2022年6月10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到我校报名。
(6)近5年我市派出援藏援疆人员子女(在藏在疆时间需一年以上)。由派出主管单位出具证明,于2022年6月10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到我校报名。
以上1—7类适龄儿童报名时,都要由家长携带,带齐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半身一寸彩色照片2张(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本市户籍的儿童,还要带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开具的《延缓入学证明》)到我校办理有关报名手续,领取“新生报名卡”,然后由我校统一张榜公示(6月20日—6月24日为公示时间)。公示无异议,则录取为我校一年级新生。家长凭“新生报名卡”于7月12日上午8:30—11:30到我校换取“录取通知书”,同时必须提交适龄儿童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视为弃录。
网上报名的相关信息内容必须由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如实填写。如因个人信息错误或失实造成不良后果,一切责任由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承担。
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24日—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按网上报名所选择的资格审核时段,带齐相关证件到潮州市实验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要求:湘桥区户口或韩江西岸新城区住宅区住户的适龄儿童,家长应携带子女、子女出生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适龄儿童半身一寸彩色照片2张;非湘桥区户口的必须提交在韩江西岸新城区住宅区居住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本市户籍的儿童,还要提交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开具的《延缓入学证明》。资格审核无误后,领取具备摇号资格的“报名回执”。“报名回执”是新生录取资格的重要凭证,务必妥善保管。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不能参加摇号。
新生录取将按照公开摇号所确定的名单顺序由低号到高号依次录取(具体录取数将在摇号仪式现场公布)。
(1)公开摇号:7月7日上午,我校在本校进行公开摇号。摇号过程请潮州市韩江公证处公证员进行现场公证,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教育局领导、学校法制副校长、学校常年法律顾问、教师代表和部分学生家长代表共同参与监督。因疫情关系,摇号将采用直播方式,未被邀请的家长请通过视屏直播进行见证。摇号规则现场宣读,摇号结果由公证员现场确认并公布,且在学校门口、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2)通过摇号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凭“报名回执”于7月12日上午8:30—11:30到我校换取“录取通知书”,同时必须提交适龄儿童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将视为弃录。
(3)补录:如有弃录,我校将于7月12日下午3:00—5:00,根据弃录的学生数按公开摇号所确定的名单顺序由低号到高号进行一次性补录。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请所有适龄儿童和家长到校办理相关手续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校门接受体温检测和扫场所码(一名适龄儿童只允许一名家长携带),并加强对子女的安全管理。
绵德小学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根据《潮州市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方案。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凡年满6周岁的湘桥区户籍适龄儿童(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凭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开具的《延缓入学证明》提出入学申请);
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驻潮部队军官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本校教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A类)子女、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国家级荣誉称号人员子女、近5年潮州市派出援藏援疆人员子女、其他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等)。
分为直接录取和公开摇号两部分。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经资格审查和公示合格的直接录取;剩余学位全部面向具有湘桥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公开报名参加摇号招生。
(1)驻潮部队军官子女。应由所在部队于2022年6月10日前按有关要求程序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家长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到我校报名。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应由家长所在单位于2022年6月10日前按有关要求程序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到我校报名。
(3)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国家级荣誉称号人员子女。应由家长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提供荣誉证书原件,于2022年6月10日前按有关要求程序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到我校报名。
(4)我市市级高层次人才(A类)子女。由市人社局受理审核、市人才办推荐,于2022年6月10日前按有关要求程序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到我校报名。
(5)近5年潮州市派出的援藏援疆人员子女(在藏在疆时间需一年以上)。由派出主管单位出具证明,于2022年6月10日前按有关要求程序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到我校报名。
(6)本校教职工子女。于2022年6月10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家长持子女出生证直接到我校报名。
以上1至7类适龄儿童报名时,由一名家长携带,带齐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半身彩色近照2张(同底)到我校办理有关报名手续,领取“报名回执”,然后由我校统一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21日—6月25日)。公示无异议,则录取为我校一年级新生。家长凭“报名回执”于7月12日上午8:30—11:00到绵德小学换取《录取通知书》,同时必须提交适龄儿童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者将视为弃录。
网上报名的相关信息内容必须由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如实填写。如因个人信息错误或失实造成不良后果,一切责任由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承担。
3.资格审核: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24日——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按网上报名所选择的资格审核时段,带齐相关证件到潮州市绵德小学资格审核。
适龄儿童家长应携带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及报名儿童所在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适龄儿童一寸半身彩色近照2张(同底),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凭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开具的《延缓入学证明》,到我校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
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后,领取报名摇号资格回执,回执应妥善保管,报名回执是新生录取资格的重要凭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确认资格信息的适龄儿童不能参加摇号录取。
新生录取将按照公开摇号所确定的名单顺序由低号到高号依次录取(具体录取数将在摇号仪式现场公布)。
(1)公开摇号:7月7日上午9:00将在潮州市实验学校联合举行市绵德小学和市实验学校的公开摇号招生仪式。摇号过程请潮州市韩江公证处公证员进行现场公证,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教育局领导、学校法制副校长、学校常年法律顾问、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共同参与监督(因疫情关系,摇号将采用直播方式,并邀请部分家长到现场见证)。摇号规则现场宣读,摇号结果由公证员现场确认并公布,且在学校门口、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2)换取录取通知书:通过摇号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凭资格审核“报名回执”于7月12日上午8:30—11:30到我校换取“录取通知书”,同时必须提交适龄儿童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将视为弃录。
(3)补录:如有弃录,我校将于7月12日下午3:00—5:00,根据弃录的学生数按公开摇号所确定的名单顺序由低号到高号进行一次性补录。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请所有适龄儿童和家长到校办理相关手续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校门接受体温检测和扫场所码(一名适龄儿童只允许一名家长携带),并加强对子女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