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统一部署要求,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原原本本研读全会公报和《决定》全文。同时,紧密结合工作职责和岗位实际,采取专题学习、党课辅导、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研讨,分享学习体会,进一步深化认识、凝聚共识,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热潮。
(二)善始善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紧扣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条例》这个重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工作安排,融入到党纪学习教育的各方面。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用全会精神指导做好党纪学习教育收官阶段各项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
(三)开展党史军史教育。充分利用闽中革命史纪念馆等红色资源,依托主题党日组织开展以党史军史为主要内容的党性教育活动。可结合实际走访慰问老红军老战士、退役军人、军人家属、烈士遗属等,落实关怀优抚政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大力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营造爱国拥军的良好氛围。
(一)做好防汛抗洪工作。当前已进入台风高发期,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抢险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响应区委组织部发出的通知和倡议书,结合“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机关+农村(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等,依托“全市一张图”,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一线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加强防台风知识宣传,协助做好隐患排查、转移安置、抢险救灾、灾后重建等工作,主动参与“党员突击队”、站好“党员先锋岗”、认领“党员责任区”,在防汛防台风一线争优争先争效。
(二)推动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8月12日是“国际青年日”,8月15日是“全国生态日”,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积极落实“机关+社区”、党员“双报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可以组织青年党员开展结对帮扶、文明创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人居环境整治、普及安全知识、帮困助学等志愿服务活动,激励青年党员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争做青年先锋。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广泛动员,组织党员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深化拓展“三争”行动,以更大力度推动“六个全面提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超越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