芽粪普箭酌是什么原因?
时间:2024-03-26  浏览次数:663

  3月22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发布《廉播丨一本特殊的台账》,披露了雅安市雨城区运管所原所长孔德泉执行“潜规则”,贪污腐败的详情。

  雅安市雨城区运管所曾有这样一本特殊的台账,叫作“非法客运处理签字台账”。从2013年开始使用到2019年雅安市运管处收回行政处罚权为止,台账载有关系人处罚记录上百条,同一类型处罚事项的处罚金额最高相差5000元,涉及区运管所违纪违法工作人员6人。为什么行政处罚会出现这么大的差距?为什么会催生出这样一本台账?

  原来,2013年到2019年期间,雅安市雨城区运管所正是孔德泉担任所长,他曾在车管所执行了这样一条“潜规则”。

  他默许了从处罚对象到关系人,再从关系人到所领导,最后从所领导到执法人员的说情打招呼程序,在8000元到10000元的处罚限额内,处罚可以打1000元到3000元的“让手”。

  所谓的“让手”就是由区运管所在实际处罚环节中,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实际上是将制度的安排变相用来经营“人情”。在这段时间里,雨城区运管所个别工作人员为了“人情”,还形成了可以随意帮助拟处罚对象捏造家庭困难、举报立功等不实事由用以减轻处罚、规避监督的不良风气。

  按理说,对明令禁止的事项,单位“一把手”应该起到绝对的带头示范作用。而孔德泉作为所长,没有以身作则却带头在执法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翻阅其个人简历,不难发现,孔德泉形成这样的作风,实际上是积弊甚久、渐演成习。案发前,孔德泉一共受到过4次党纪处分。

  2007年,孔德泉到雨城区望鱼乡担任党委书记的第二年,因为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村民违法建房问题,违反了工作纪律就受到了党纪处分。

  2009年,孔德泉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2年,孔德泉在雅安市雨城区政府办担任党组成员、应急办主任后,因在一起安全事故中履职不力违反了工作纪律,再次受到党纪处分。对这三次党纪处分,孔德泉虽然表面上接受了组织的处理,但他都固执地认为是自己“运气不好”才会被“抓到现行”,因而从未在自己的思想根源上找原因。

  2013年,孔德泉担任雨城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由于工作环境和工作对象的改变,接触到的商人老板增多,受到的“围猎”吹捧增多,他的心态也逐渐飘飘然起来。

  2018年,是孔德泉在雅安市雨城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担任所长的第六个年头,因为雨城区发生了一起较大的交通安全事故,孔德泉因为履职不力第4次受到党纪处分。但他并没有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反而心生怨恨,甚至在组织送达立案通知书后,将其撕毁。

  “在我过去多次犯错的过程中,领导找我谈了很多话,同志们也给了我很多帮助,但是我都没有很好地把他们的帮助(转)化为自己改正错误的动力,(转)化为自己改正错误的决心,而是继续在错误路上越走越远。”

  此时的孔德泉反而把组织对他的教育挽救变成了对组织的埋怨,任由错误思想在心中滋生蔓延。眼见一些运输公司老板生活奢靡,开豪车,高消费,他在行为上也变得更加放纵起来。“看到他们阔气的生活,高档的消费,让自己贪欲之心膨胀。”

  孔德泉频繁出入各种饭局,和不法商人在酒桌上推杯换盏,接受不同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烟酒和购物卡。据统计,2016年至2023年,孔德泉在担任区运管所所长期间,先后收受各种名贵白酒共44瓶、红酒6瓶、金额不等的购物卡共20张。

  孔德泉:既收受他人的钱物,又在逢年过节收受服务对象的礼品购物卡,还存在以其他方式收受服务对象的一些礼品礼金,违规办企业等行为。

  不仅如此,孔德泉还与张某等人合伙投资电站。在雨城区全面开展国家公职人员投资入股企业清理整顿期间,孔德泉为规避整顿,将持有的电站股份虚假转让给他妹妹,但实际仍由其本人享受电站的收益分红和进行股东决策。在电站经营期间,孔德泉从电站违规领取分红10余万元。

  在吃吃喝喝觥筹交错中,孔德泉完全迷失了自我,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在与商人老板打交道的过程中,孔德泉霸气十足的一面也体现得淋漓尽致。

  2017年,商人郑某某和韩某的公司在雅安市推广安装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的监控系统。为了拓展自己在雨城区的业务,作为公司小股东的韩某就首先找到了孔德泉,请求其帮助。

  韩某找到孔德泉说明来意后,表示可以每安装一辆车的定位系统就给孔德泉每年50元的提成。孔德泉算了一下,发现每年只能拿5(万元)到6万元,他对这样的报价并不满意,就告诉韩某,让能够做主的人来和他谈。

  韩某将孔德泉的意思告诉了公司大股东郑某某。郑某某心领神会,再次找到孔德泉,并提出只要公司能够承揽业务,每年都会分两次给孔德泉送上各5万元现金。对于这样赤裸裸的腐蚀,孔德泉欣然接受。后来,在孔德泉的帮助下,该公司顺利承接了雨城区客车和货运车辆的监控系统安装业务。郑某某也如约送上第一笔现金5万元。

  孔德泉:当我第一次收别人钱的时候,手里拿着钱,心里确实忐忑不安,手还会微微发抖,回家后整夜都没有睡好觉,翻来覆去想着这样下去,今后将毁了自己。

  虽然有这样的担心,但孔德泉还是自欺欺人地认为,送钱“只有他知我知”,不会被组织发现。很快,到了这一年的下半年,因郑某某和韩某的公司经营低于预期,于是,郑某某在第二次送钱时,只给孔德泉送去了2万元,立刻引起了孔德泉的强烈不满。

  当孔德泉收到这2万元后,非常地气恼。他斥责郑某某不讲信用,说话不算话。郑某某只好马上又给孔德泉送去了3万元补齐,孔德泉才满意地收下。

  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孔德泉在收受这10万元后开始有些坐立不安,但又不想放弃这唾手可得的利益。为了掩盖其非法收受贿赂的事实,他让郑某某伪造自己入股郑某某公司的虚假证据材料,做好日后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的“一手准备”。

  而拟定这份虚假入股协议的时候,孔德泉和郑某某也是各怀鬼胎,一方面孔德泉想拿一份“虚假”的协议和收条,来为自己收钱打“掩护”,另一方面,郑某某故意用其他公司名义来伪造这个协议,并将孔德泉的“泉”字,故意写成“权”字,为自己“留一手”。可见他们之间就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

  此后的每一年,郑某某都会将10万元如数送给孔德泉。调查查明:在孔德泉担任雨城区运管所所长期间,郑某某先后15次送给孔德泉现金共计70万元。

  但无论贪腐的行为多隐蔽、手段多“高明”,都只有一种结果:伸手必被捉。2023年11月,孔德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2月,孔德泉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4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其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

  “我都多次犯了错误,党组织一次一次地挽救我,一次一次地给予我帮助,但是我没有珍惜这个机会,没有很好地让自己的贪婪、贪欲之心止步,对党背信弃义不老实,干出自己让自己今天必须付出代价的违法犯罪行为。直到今天我非常后悔,后悔自己没有听党组织的话,没有听党组织的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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