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渠道,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社会监督力度,营造安全生产共治共建良好氛围,现将萧山区“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标识予以公布!
1.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或者该行政许可已经失效,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2. 违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使用)监管规定的,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3.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存储、销售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小炼油、小冶金和淘汰落后的产品、工艺、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