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美熙杨棋涵网友是怎么说的!
时间:2023-03-07  浏览次数:663

  2月28日晚,根据自治区、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安排部署,盟文体旅游广电局会同盟教育局、盟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锡林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对锡林浩特地区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检查。此次检查主要围绕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资质、培训收费行为、预收费资金监管、从业人员资质、场所设施、消防安全等进行检查。同时,结合此次专项检查,对培训机构设立、审批以及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过程中有关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2022年3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联合印发有关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流程的有关文件。根据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流程有关要求,盟文体旅游广电局、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全面做好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起底式排查。全面详实掌握现有的艺术类培训机构基本信息,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查漏补缺,切实加强对培训机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检查。

  二是严把艺术类培训机构准入关。按照设置标准和审批流程,严格把握举办者、责任者、章程及管理制度、开办资金、从业人员、办学场地、设施设备、培训项目内容及时间、收费等准入条件。

  三是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加强日常监管。根据“谁审批、谁监管”的相关规定,加强事前审批,事后日常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紧盯培训主题、人员、时间、地点等关键要素,严厉查处培训机构无证经营、恶意涨价、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等违规行为,借助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服务平台,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动各旗县市(区)非学科类艺术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平台录入工作,严格落实机构设置标准,推动从业人员资质、场所设施等培训条件合法合规。同时,建立健全艺术类培训收费日常检查、抽查工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迅速开展拉网式排查,坚决打击违规收费行为,妥善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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