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在生态环境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新方法新思路,采取非现场化、清单化、柔性化“三化”模式,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非现场化”执法提效率。依托污染源自动监管平台,建立非现场执法监管制度,全面、持续、准确收集被监管对象数据信息,系统开展数据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实施精准监督管理,实现“无事不扰、异常调度、报警核查、违法必究”,进一步提升执法效率。2022年以来,共处理数据异常信息3287条,停运、故障、报告等信息4578条,超标信息777条,通过“非现场化”执法模式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件,处罚款8.4万元。
二是“清单化”执法减频次。大力推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按年度动态公布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对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综合采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电话调度等方式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正面激励作用,最大限度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干扰。目前,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62家,对清单内企业减少现场执法检查42家次,通过电话、网络、现场帮扶等服务清单内企业49家次。
三是“柔性化”执法激活力。推行“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的柔性执法制度,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对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给予企业改正的机会和适度的容错空间,最大程度减少行政处罚给企业在信用、融资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激发企业发展活力。2022年以来,共实施轻微违法免予处罚案件6起;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案件41起,合计减轻罚款约7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