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女天骄美人志是传言还是实锤?
时间:2023-01-03  浏览次数:663

  罪犯张某,男,1990年出生,文安县人,16岁和22岁时分别有两次强奸罪前科,2016年7月8日刑满释放。

  张某和被害人1(殁年27岁)都是文安县同村村民,2020年11月30日16时许,30岁的张某酒后至被害人1家,在西卧室强行撩起被害人1母亲被害人2(时年54岁,肢体三级残疾)的上衣进行猥亵,同在该屋的被害人1予以阻止,张某对其进行殴打并踢踹其头部致其昏迷,张某将被害人2按倒在床上,欲与其发生性关系未能得逞,被害人1醒来后,张某又采用掐颈部,用枕头捂压面部等方式对其进行殴打,还折断筷子刺扎被害人1颈部,致被害人1被扼死,后被害人2呼救,张某跳窗逃离现场。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8日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张某不服上诉,2021年11月6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院核准,最高院复核期间,张某申请通知法援为其提供辩护。

  2022年6月30日,最高院经复核后依法核准河北省高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张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强行与被害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又构成强奸罪(未遂),应依法并罚。张某杀害阻止其强奸犯罪的被害妇女之子,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情节、后果严重,又系累犯,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应依法从重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本案来源:裁判文书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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