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关于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信息中心事业编制使用通知单》(富编委准〔2024〕46号)和《中共富宁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县政府办公室考察调(流)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富政党复〔2024〕44号)精神,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以考察调(流)动方式从县城区单位及乡(镇)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
(三)选调范围:县城区事业单位及县内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事业工勤人员)。
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德才兼备,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备扎实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6.满足最低服务年限,即县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于2021年9月(含当月)前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于2019年9月(含当月)前聘用;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人员,请于2024年9月7日17:30点前将报名表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教育股,邮箱:联系人及电线。
对报名人员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后,按照拟调计划岗位人数1:3的比例进行考察,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察。通过与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考察了解,最终确定拟调(流)动人选按流程办理调(流)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