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面向市内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对拟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至8月2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受理地址:市民中心C区1097室,联系电线)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选调情形的,将正式受理拟调人选材料。最终是否选调,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审核结果为准。